泰国将于8月7日就倍受争议的新宪法草案展开全民公民投票。在此之前,该国军政府早已编纂实施了《公投法》,对民众的意见和传达权利不予容许。
于2014年8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促进和维护看法和言论自由权问题”尤其报告员凯伊(David Kaye)7月26早已发表声明,指责当局近期针对社交媒体上公开批评新宪法草案的个人实行多得难以置信的被捕和指控。联合国言论自由权问题尤其报告员凯伊在26日公开发表的声明中认为,泰国政府近期仍然在强力压制针对新宪法草案及全民公民投票的赞成意见,自6月以来,据报导有数最少86人遭到调查或指控。本月早些时候,几名社会活动家因为声援选民赞成新宪法草案而被定罪;报导涉及活动的新闻记者也遭被捕,并被指控违背《公投法》。声明称之为,根据该《公投法》第61条规定,“任何人散播相符事实的文字、图片或音频,或以暴力、举止、鼓动或威逼的方式,意图制止选民投票或指导其投票方向或不投票”皆科犯罪行为,违者可被判最低十年徒刑,20万泰铢(约合5600美元)以下罚金,并剥夺选举权十年。
”凯伊对军方命令以及《公投法》容许泰国民众表达意见和提供有关新宪法草案的信息深表担忧。他早已认为,所谓全民公民投票是所指在公众投票表决之前容许对涉及议题展开充份的辩论,尤其是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主题;范围普遍的意见有一点希望、应当容许被权利传达,而且公开发表展开了解完全的辩论。
他同时特别强调,泰国政府不该将针对宪法草案的意见传达不予刑事定罪,反之不应希望为公众行使话语权建构对外开放的环境,以保证充份知情的民众积极参与宪法公民投票。凯伊在声明中申明,人人有维持意见不不受介入之权利,并早已呼吁泰国政府暂停实行《公投法》,中止所有依据该法案及军方命令明确提出的犯罪指控,贯彻遵守国际法义务,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确保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联合国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问题尤其报告员吉埃(Maina Kiai)、联合国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尤其报告员福斯特(Michel Forst)以及联合国给定拘押问题工作组皆对涉及敦促回应赞成和反对。
自从2014年军事政变以来,在经历了持续政治动荡不安和暴力抗议之后,泰国政府施行了多项新的法令,以增强军队在政策制订和执法人员中的起到。早些时候,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曾早已发表声明,对泰国军方在民事行政中日益深化的起到、对异议人士受到的严苛容许回应相当严重担忧。
扎伊德认为,今年3月底,泰国军政府施行命令,在最少27项法律规定的众多犯罪问题上彰显了军官和准军事部队一系列职权,其中还包括许可军官搜查场地、充公资产、停止资金账户、禁令嫌疑人上下班和拘押个人宽约七天,而且不必须任何的许可命令、司法监督和行政问责。扎伊德敦促泰国政府暂停运用这些彰显军队更加多权力并且十分危险性的都是性法律和命令,拒绝将所有牵涉到平民的案件从军队法庭并转到民事法庭,并呼吁泰国政府充份遵从它已批准后的国际人权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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