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3 年1 月18 日电 -- 纽约州较高法院昨日裁决,华视传媒(纳斯达克:VISN)及其子公司 Vision Best Ltd. 因没能遵从法院于早前发布命令的一项法令而包含诬蔑法庭罪。该法令拒绝华视传媒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前将 6000 万美元移往至纽约州,或与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Gobi Partners,下称“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伙伴公司(Oak Investment Partners,下称“橡树投资”)达成协议双方可拒绝接受的替代决定。法院裁决华视传媒的行事不诚恳。
法院命令移往 6000 万美元,是为保证若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针对华视传媒的讼诉案胜诉,则可藉这笔款项取得部分赔偿金。这起诉讼的争端源自华视传媒从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手中并购一家前景寄予厚望的数字广告公司数码媒体集团(Digital Media Group, DMG)。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在诉讼中声称,华视传媒蓄意漠视其合约义务,并未向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缴纳并购款项。橡树投资和戈壁合伙人拟就华视传媒和 Vision Best 并未遵守 DMG 并购协议的不道德就其额外损害赔偿。
橡树投资和戈壁合伙人预期损害赔偿总额将多达 1 亿美元。有关本案的更好信息,请求采访 www.savevisionchina.com。关于橡树投资伙伴公司 橡树投资伙伴公司是一家多级的风险投资公司,总部坐落于美国,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和康涅狄格州的诺瓦克皆另设办事处。
关于戈壁合伙人戈壁合伙人是一家正式成立于 2002 年的风险投资公司,其总部和培育中心另设于上海,又陆续在北京、广州、香港和天津成立办事处,还在新加坡也另设海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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