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派驻阿富汗援助团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2月25日在日内瓦和喀布尔同时公布了第三份关于阿富汗方面拘禁冲突涉及被拘者待遇的报告。报告称之为,政府拘押设施内被拘者受到酷刑和折磨的情况表明了一些变革,并青睐新政府允诺要减缓希望,充份避免拘押设施内的酷刑与折磨作法。联合国人权高专筹办25日公布的媒体通报称之为,此次发布的调查结果来自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间与790名冲突涉及被拘者的专访,对阿富汗安全部门、警员和司法官员的调查,以及对文件、医疗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分析。
报告找到三分之一的访谈被拘者曾遭到过折磨或酷刑,与上一个报告周期比起上升了14%。这主要归功于2013年2月第129号总统令施行后政府禁令酷刑的新政策和方针、对拘押设施更好的审查探访、对替代性审讯技巧的集中于培训和国家与国际不道德者的其他措施。秘书长阿富汗事务尤其代表兼任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负责人海索姆(Nicholas Haysom)援引报告认为,阿富汗政府防止酷刑和折磨的希望早已在过去两年中表明出有一些变革,不过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到。联合国方面青睐新一届政府作出允诺,要实施一项新的避免酷刑国家计划,其主要内容还包括法律改革、批准后《禁令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为酷刑受害者获取解决问题、教育和能力建设方案、在公共文化中获罪酷刑、防止性措施、以及持续地遵循实施这项国家计划等。
海索姆回应,联合国将为这一目的避免阿富汗政府设施内酷刑与折磨的全面方针获取全力支持与帮助。此次公布的全新报告重点注目了阿富汗国家安全局、国家警员、地方警员和国家军队大量设施中在被捕和审讯阶段的折磨与酷刑。被拘者——主要是塔利班与其他反政府的组织成员或因涉嫌参予冲突涉及犯罪的个人——依然持续受到相当严重的伤痛和虐待,其目的是提供供词或信息。
报告叙述了十六种酷刑和折磨的手段,还包括用管子、钢丝和棍棒展开毒打,挂,电击和窒息而死。报告同时认为,国家安全局和内政部的内部问责与监察机制仍然过于完备,缺乏独立国家、权威、半透明和能力,对用于酷刑现象持续的有罪不罚更加造成酷刑大大再次发生。报告早已特别强调,酷刑是阿富汗宪法和法律以及国际法所禁令的,并可被刑事定罪。
问责、尤其是控告实行与继续执行酷刑者,控告发布命令命令或特赦酷刑的人,是一种关键的方式,以指出最高层中止酷刑的政治允诺。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回应,酷刑是一种十分相当严重的犯罪,回应不容反驳。国际层面意味著禁令酷刑。
我们早已看见过许多案例,它们指出酷刑的用于如何巩固国家安全性,并证明它不会适得其反。他特别强调,阿富汗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还包括了正当程序确保,以维护被拘者免遭酷刑和折磨,还包括禁令用于通过酷刑提供的证据,并早已敦促新政府加倍努力,彻底消除酷刑与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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